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轮江西省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16〕8号)、《江西省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能力评价办法》(赣教研字〔2016〕1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首轮江西省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能力评价的通知》(校研字〔2017〕1号)的要求, 1月3日下午2点,我院召开江西省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能力评价工作动员会,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院长龙中儿主持。
学院分管科研、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谢建坤教授首先就江西省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能力评价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详细介绍了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评价的意义,根据工作要求学院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成立了评价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全体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该项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评报告。学院评价领导小组要认真实施,明确责任,完善程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