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与指导质量,鼓励学生勇于创新,学校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及 “百优毕业设计(论文)” 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盲审 1.盲审方式。通过专家评审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两种方式进行。凡未通过盲审者不予答辩。 2.盲审名单。教务处按班级人数的10%随机选定,盲审抽调名单详见附件1。有特殊事由的,学院及时书面报告。 3.材料填写。学院将抽调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按 “盲审编号(见附件1)+专业+姓名+设计(论文)题目” 规则,命名文件名。同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抽样登记表》(表格见附件2)。 4.材料递交。学院将抽调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及盲审抽样登记表电子稿于4月12日前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陈春生。 二、“百优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学院按每专业毕业生2%的比例推荐“百优毕业设计(论文)”,于5月21日前递交以下材料: (1) 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 (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电子稿(文件名按“专业+姓名+设计(论文)题目”规则命名); (2)“百优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表格见附件3); (3)“百优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表格见附件4)。 请学院认真、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和“百优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学校将对获得“百优毕业设计(论文)”的作者、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学校决定毕业设计(论文)的盲审及评选工作的组织及结果,作为年度学院本科教学核心指标奖的重要依据,与年度学院本科教学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抽调名单(另见excel表)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抽样登记表(另见excel表) 附件3:江西师范大学“百优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 附件4:江西师范大学“百优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