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师大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12 浏览次数: 254

 

 

    为不断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指示、决定在学院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学院在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学校的决定的执行情况。
    2、对照党纪政纪,检查学院领导班子在实行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方面的执行情况。
    3、检查学院领导班子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检查学院领导班子在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二、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学院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召集、主持。
    3、民主生活会的议题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做好准备,要有详细的发言提纲。
    4、民主生活会上要正确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我批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联系实际,要诚恳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批评他人要以诚相见了,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和防止脱离党的原则的无原则立场和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5、民主生活会要用专用记录本如实记录。
    6、对民主生活会中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视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7、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